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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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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上海闵行对涉性侵违法犯罪者从业设限 期待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司法创新实践在各地铺开 “再生资源兑换超市”助力“垃圾分类”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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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涉性侵害人员信息库 强化入职审查

上海闵行对涉性侵违法犯罪者从业设限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丁秀伟

■ 韦彩芬

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重庆男子医院猥亵女童案……一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屡见报端,社会大众急切呼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近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启动了全国首个“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此举有助于推动完善未成年人防性侵社会保护体系,是一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探索。

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

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近七成,易于接触儿童的从业者作案占比高。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该报告还显示,性侵未成年人再犯率较高,超六成作案者为多次性侵,一人性侵多名儿童案件占14%。

“该结论与我们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所呈现的特点相符。” 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杨珍介绍,因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以往该院在办案时侧重于对未成年受害者的救助,包括对他们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家庭的经济救助等等。同时,针对这类案件比较高发的情况,到学校、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但这些措施远远不够。现在除了常规的救助和预防,我们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将保护的关口前移,进行了多种创新司法实践,希望能筑起一道阻却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上海闵行检察院就进行了一次关于性侵者从业禁止的有益司法尝试。2016年11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民办学校教师猥亵未成年女学生的案件中,就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适用从业禁止,后被告人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禁止三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该案系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获评为上海市妇女维权十佳案例,社会反响很好。” 杨珍表示,之后上海闵行区检察院进一步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的范围进行了科学界定,并沟通协调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在确保准确的前提下,根据既定的范围,分工收集闵行区近5年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初步建立起 “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除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以外,实施强奸,猥亵,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都被纳入其中。“信息库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由职能部门负责定期更新,为构建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打下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此外,上海闵行区检察院还与华东政法大学专家学者共同申报了关于从业禁止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课题,为制度建设夯实了理论依据。

多部门联合共同推行入职审查

在前期调研实践基础上,上海闵行区检察院牵头,同区综治办、法院、公安分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局、体育局、卫计委等单位深入沟通,共同研究确定限制从业机制的制度框架,将上海闵行区内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单位,都纳入到限制从业的范围。

今年7月初,相关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上海闵行区相关主管部门在招人时,要严格查询比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限制曾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作。同时,上海闵行区相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入职审查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杨珍特别指出,由于“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中的名单信息、数据来源仅限于上海闵行区范围,所以,入职审查制度对于别的地区、省份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暂无法识别。“希望通过我们闵行的创新探索,能为在更大范围内强化入职审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防性侵害保护体系提供有益的思路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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