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姚建/王丹青 发自济南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山东省检察院率先在全国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目前,山东省共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110个。
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及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山东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和“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共审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0人,办理侵害留守儿童各类案件33件56人,救助帮扶涉案留守儿童45人。
另外,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山东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49人,不捕1087人,不捕率41.03%;受理审查起诉4254人,不诉782人,不诉率18.38%。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未检人员担任556个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1021个班级担任法治班主任,共上法治教育课3788次,覆盖学生人数达100余万人次。
对未成年被害人,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到目前为止,有756名未成年被害人得到了山东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山东省检察机关还创新落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目前山东全省共开展社会调查1823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1258人次,亲情会见907人,心理测试387人,附条件不起诉168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063人,犯罪记录封存14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