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王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7日发布一份材料:2016年,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发现,部分新出厂货车存在违规生产问题,涉及339个生产厂家的2008个车型。
新出厂货车车型违规问题凸显
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4.68万人受伤,分别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远高于货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的比例。
据记者了解,这既有驾驶员违规驾驶、疲劳驾驶等因素,也与车型违规生产有关。有关人士介绍,一些新出厂货车车型违规生产问题日益凸显,导致货车运输安全风险加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成为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违规问题较突出的企业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220个车型,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涉及174个车型,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涉及109个车型,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106个车型,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各涉及77个车型,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各涉及50个车型。
另外,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涉及的违规车型也较多。
按规定,新出厂货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但这些无视标准规定生产的货车竟然顺利出厂,到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不少货车关键性安全装置缺失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发现,货车违规生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性安全装置缺失;超长超宽、轮胎规格不一致等问题严重;监管技术要求不落实。
此外,车辆识别代号是确认机动车唯一性的重要编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不得凿改。调查发现,共有233个车型车辆识别代号有凿改、挖补等情形,涉嫌用已淘汰车型套用新车骗领机动车牌证。
部分企业违规产品涉及交通事故多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生产不合格车辆产品,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汽车产品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车辆产品质量,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对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减少人员伤亡至关重要。主动履行保障交通安全的社会责任是汽车生产企业负责、诚信的重要标志,也是长远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
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车辆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加大违规车辆产品通报、曝光和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违规企业法律责任。也敦请所有汽车生产企业,赢利不应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