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隔代教育普遍、育儿失范问题、儿童教育市场服务管理失序……当一个个棘手的难题扑面而来,家庭教育立法却未跟上。如何推动家庭教育立法?1月8日,南京市妇联召集专家献言献策,呼吁家庭教育走出法律真空,通过立法来强化人们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责任感,引导和规范家长行为。
南京市妇联在调研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问题少年的家庭教育大多存在问题,因此,市妇联建议市人大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立法规划,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家长教育、子女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等,强化政府在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别对于流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给予特殊照顾。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朱曦教授认为,应强化、倡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意识和价值引导。孩子的家庭教育关键在于增强父母的责任感,提高父母的素质和他们实施积极家庭教育的能力。南京知名德育专家刘必豪表示,隔代教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要善于将隔代教育变成特色教育。
多位专家建议教育部门、卫计委对家教市场进行深度调研,破解家教机构、早教机构乱象,强化家庭教育资质管理,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市场化服务的监管机制和质量标准。
南京市妇联建议构建完善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体系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区和相关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考核指标,加快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